秦皇岛浙商联合会证书管理制度
一、证件种类
1、秦皇岛浙商联合会证件: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副本。
2、中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单位。
3、商会取得各类资质、资格和荣誉证书。
二、证件保管
1、商会证件由办公室专人统一管理。
2、建立商会证件登记台账。记载证件名称、数量、批准时间、批准部门、证书经营范围、有效时间、年检时间。
3、严禁任何人擅自复印商会证件,更不得涂改、出租、出借、伪造、转让或出卖商会证件。违反上述规定者,追究证件管理人员及当事人责任,严肃处理。
三、证件使用
1、建立商会证件借用申请表。
2、商会证书的借用、借出及复印,由借证人填写证书借用申请表。证书管理人员必须在申请表上注明用途、适用范围,并注明有限期限。任何证件(包括原件及复印件)均需会长签字批准后,办公室方可办理借用手续。
3、有关部门借用证件使用完毕后,必须交回办公室。证件管理人员负责收回证件。
四、责任罚责
1、未能及时年检造成后果的,由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承担年检费用和损失费用(如罚款等)。
2、证件如有丢失,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承担全部补办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