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皇岛浙江商会会长轮值制度
(2022年1月15日第三届秦皇岛浙江商会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)
为充分调动商会领导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提高商会工作效率,推动商会工作开展,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,依据《秦皇岛浙江商会章程》有关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轮值人员
会长、执行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。
二、轮值时间
从2022年2月1日开始,每轮值班期限为一个月,具体轮值人员由办公室负责安排。
三、轮值会长职责
1、主持当月商会日常工作,抓好工作落实;
2、参加商会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、兄弟商会、有关社团组织召集的与商会有关的活动;
3、负责接待有关部门领导莅临商会指导检查工作;
4、组织协调处理会员及其企业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和困难;
5、依据当月情况,组织有创意、有特色的商会活动;
6、与其他商会加强联系沟通和工作交流;
7、负责处理办公室及各部门请示办理的事项;
8、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四、轮值要求
1、涉及商会重大事项需向会长报告,经会长授权后代行职责;
2、轮值人员每周到商会办公室处理相应事务和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,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以通讯方式进行;
3、轮值期间因走访、接待所需交通车辆由轮值人员负责;需要费用支出时,须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;
4、轮值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,每月值班结束时,要主动向会长汇报轮值情况;
5、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值班,可按值班顺序顺延,待具备值班条件时再进行补值;
6、办公室每年对轮值情况进行综合,总结经验,查找问题,提出改进意见。